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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民办教育将跨入分类管理时代 实行分类收费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发布时间:2017-3-13 10:03:10 浏览次数:4485

绘制雅琦

日前,教育部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配套文件,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的出台,对洛阳市各类民办学校将有何影响?洛阳市民办教育又将如何更好发展?

民办教育实施分类管理

《意见》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以差别化扶持和规范管理为抓手,包括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完善扶持制度、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等6大方面内容。

其中,分类管理成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最大亮点。

《意见》提出,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社会组织或个人可以设立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我市民办幼儿园达1023所,在校学生19.3万人;中小学达137所,在校生8.6万人;职业教育学校达32所,在校生万余人;培训机构达381所。

分类管理将如何实施?对此,市教育局民办中心主任李姗红表示,实施分类管理后,学校要做的事情并不复杂。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的,修改学校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学校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

加大对民办教育扶持力度

《意见》指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落实同等资助政策,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此,我市将如何落实?据了解,早在2011年,我市就出台了《洛阳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意见实施细则》,把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划拨方式供地,也可按照出让方式供地;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按照出让方式供地。此外,我市还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和效益对其进行资金支持。拿去年来说,市财政补贴民办教育共计902万元。

李姗红说,今后,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在财政、税费、用地、收费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更大的扶持。

实行分类收费政策

同时,民办学校的收费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热点。

《意见》规定,今后民办学校收费将实行分类收费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今后,各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和项目都要向社会公示,政府将依法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加强监管。”李姗红说,我市将探索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我市不少民办学校校长则表示,《意见》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希望各项政策能顺利实施。(记者 常书香)

来源:国搜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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