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文理专修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学院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3日至5日放假,4月2日(星期六)上班。4月5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一)课程调至4月2日(星期六)。
二、请各部门安排好各自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突发事件,各部门要按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与安全防范等工作。
三、放假前各部门要做好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妥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四、请各部门于3月30日下午4:00前将本部门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送交学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院办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清明 通知
抄送: 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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