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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区高校2011年在我省招生说明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发布时间:2011-3-18 9:15:44 浏览次数:5637
    香港、澳门特区高校2011年在我省招生主要情况如下:

  一、香港高校招生

  招生院校12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招生模式分两种:

  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10所招生院校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不分到省,考生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照香港高校的要求报名、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单考成绩录取新生,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0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远程网上统一录取。各校的具体招生事宜,请考生登录相关高校网站查询。招生高校今年的联系和查询方式确定后,我办将及时在本网站公布。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2所高校按照内地高校招生形式招生,即由省招办统一公布招生计划、统一安排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两所学校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二、澳门高校招生

  招生院校5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招生模式:院校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不分到省,考生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报考澳门高校,有意报考的考生于6月10至6月30日登录澳门高校网站按要求直接向学校报名,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各校具体招生情况可登录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站(http:www.gaes.gov.mo)查询,该网址内提供澳门各高校网站链接。招生高校今年的联系和查询方式确定后,我办将及时在本网站公布。

  三、省招办对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提醒

  考生和家长考虑是否报考香港、澳门特区高校,要结合考生本人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能否适应港澳高校的学习和生活等综合考虑,审慎决定。考生可查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主页下半部的“港澳高校招生”栏目,了解相关情况。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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