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院校通知
院校新闻
教育新闻
招生政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内容
由“穷国办大教育”转向“大国办强教育” 中央力促教育公平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发布时间:2011-3-7 16:33:09 浏览次数:6804
    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可从一个细节中体现出来:中央政治局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就是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2月2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此次学习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

  他还强调,要坚持走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几天后,温家宝总理同网友在线交流时又谈及教育的重要地位,他说:“世界都在谈‘中国崛起’,人们议论最多的是GDP,但我以为‘中国崛起’的标志是在人才、是在教育。”

  去年7月13日,中央召开进入21世纪以来的首次全国性教育大会,正式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此举被视为中国教育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这些信息表明,中国教育正面临历史性的转变:由“穷国办大教育”转向“大国办强教育”,教育的发展模式也将发生由快到好、由大到强的转变。他观察到,相继出台的一些新的重要政策,都按照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理念,继续朝着促进教育公平、扩大教育公共服务、提高教育质量的方向调整。

  不让儿童在起步阶段遭教育不公

  上幼儿园有多难?这个问题可以请一位96岁的老太太来回答。

  去年6月,北京一家还没有发布招生简章的公立幼儿园大门紧闭,但在大门北侧的通道上,满是小凳、折叠床、遮阳伞、暖瓶等用具,表明这里正上演着一场持久战。100多名家长已经在此排队7天,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而来:让孩子进入这家幼儿园学习。在队伍的最前面,竟然是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奶奶,她已经96岁,脸被太阳晒得通红。老人说:“我重孙子要上幼儿园,我来给他排队。”为此,她和儿子、孙子轮流“作战”。

  杨东平认为,这些年出现的“入园难、入园贵”现象主要是政府长期忽视学前教育,甚至退出这一领域的公共服务所致。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冯晓霞几天前在《教育蓝皮书》发布会上,引用老百姓的顺口溜“公办幼儿园稀缺化,民办幼儿园两极化,优质资源特权化,收费贵族化”,来反映近10年来,我国不少适龄入园儿童在人生的起步阶段,就因为出身而遭遇教育不公的问题。

  转机在2010年出现。冯晓霞用“春风已至,尚待化雨”形容学前教育面临的新局面。她说,去年下半年对学前教育来说,是一个分水岭。2010年7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新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把学前教育改革列为今后10年教育事业的八大发展任务之一,提出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冯晓霞说:“这在新中国的教育史上是第一次。”

  2010年11月,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将之明确定性为“社会公益事业”,并提出10项具体措施。这个曾被推向市场的教育领域又重新回归公共服务体系。

  北京一家媒体的记者发现,31个省份在今年地方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全都提到了大力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17个省份公布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目标,公办幼儿园占绝对主导地位。其中,湖北省表示将用3年,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500所;山东省将在2012年底新增1100所幼儿园;北京则计划未来5年投入50亿元新建、扩建600所幼儿园。

  浙江绍兴县已在“免费学前教育”上迈出了第一步。3月3日,该县宣布,从今年开始实施免费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3000名幼儿给予每年2000元的经济补助,到2013年,免去所有入园幼儿学前教育费用。绍兴县的这一政策将同时惠及所有在该县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县财政为此每年投入将超过5000万元。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李天顺介绍,未来10年,我国将有5000万学前3年适龄儿童。目前我国适龄儿童入园率大概在50%左右。“未来10年里,人民群众对于学前教育的需求增长趋势会非常明显。”李天顺说。

  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经济困难失学

  1991年,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解海龙在安徽一所山村小学抓拍到《大眼睛》,生动地表达了贫困山区孩子“我要上学”的渴望。渴望的背后,是孩子对失学的恐惧。

  其实在1986年,我国就确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但它无法消除“大眼睛”们对失学的恐惧和不安。在这张后来成为希望工程宣传标志的照片面世17年后,政府才彻底打消了孩子们的顾虑。2008年,农村免费九年义务教育真正实现,不久,城市义务教育也享受到免费的权利。自2008年免除学杂费后,农村每个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其家庭平均减少支出770多元。为此,各级财政投入累计新增2000多亿元。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在“十一五”教育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中,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是最值得一提的事情,“它不仅在我们国家是一个里程碑,也是对世界教育的一个重大贡献”。

  这些年来,党和政府一再强调,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这些学生顺利完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是政府责任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

  几天前,从教育部传出了一组令人欣慰的数字:目前我国每年资助各级各类学生达1.8亿人次,资助经费从2003年的18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510亿元。仅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人数就突破了100万人,贷款发放金额超过100亿元,较2009年度分别增长11.6%和32%,创历史新高。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介绍,为从制度上基本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或辍学”,2010年国家研究出台了4项新的资助政策:将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被纳入国家资助范围,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20%,平均资助标准为年生均1500元;中职教育方面,原来只惠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免费政策,也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受助范围;国家还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生活费补助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由750元提高到1000元。

  一系列新政策的推出,使我国从小学至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得以健全。

  推进教育公平成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

  紧随城乡义务教育免费进入公众视野的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2009年11月,袁贵仁在履新教育部长的第一周,就点起了这把“大火”。他在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强调,推动义务教育均衡,推进教育公平,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意味着,义务教育领域必将发生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着怎样严峻的形势?我们可从两个小故事中感受到。

  2008年10月,在本报记者参加的一次教育座谈会上,北京一中原校长王晋堂讲了一件事:一名打工者子弟“小升初”,考上了北京一所著名中学。家长带上打工积攒的5万元钱,去学校报到,结果校方工作人员吐出一个“天文数字”——12万元。据王晋堂了解,这还不是北京市当年择校的最高收费。

  2003年9月,来京出席“全国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座谈会”的老师被安排参观几所北京的优质学校。而几位老师在参观了一所学校后就再也不想接着看了。“看了,反倒觉得难受。”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族综合学校校长吉格勒说,“因为和我们农村学校、民族地区学校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根本没法相比,可能永远也赶不上。”

  不过,情况不会一直都像他想的那么糟糕。王晋堂也对前景充满信心。他说:“法律和政策都在那儿放着,总会得到落实。”比如,曾被媒体批评为“择校之风愈演愈烈”的北京如今在解决择校问题上也开始实现了突破。

  北京市平谷区政府规定,该区的公办高中从2010年开始不再允许招收择校生,招生一律按分录取。而以往,平谷每年招收高一新生的指标大约在2200人左右,一般都有12%左右的生源比例留给交择校费的学生。

  教育部去年给出了解决择校问题的时间表,承诺用3到5年,让它不再成为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面对公众的质疑,袁贵仁认为“可以做到”这一点。他解释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就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

  目前,教育部已经明确了解决择校问题的方案,比如要加快薄弱校的建设,实现教师和校长的合理流动;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配备优秀教师;完善招生政策,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等。

  2011年2月23日,教育部还透露,近期将印发义务教育分规划,通过采取统一城乡教师工资待遇、明确禁止学校收取择校费、鼓励普通高中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等方式,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据了解,各地普遍把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国家新增的教育经费也主要投向了农村。北京市启动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每年选派1000名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一年,选派2000名骨干教师对农村中小学兼职支教。2010年启动的“国培计划”,规定由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对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袁贵仁说,促进教育公平,教育部负有重要的指导、设计、推进的责任。他认为,目前,我们国家的教育公平政策从体系到思路,都是完整的,国家已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豫ICP备17012289号-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 邮编:450000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