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2009年度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干部”等称号者,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报名入学,学院将一次性减免第一学年学费的5%。
2.2008-2009年度获得地市级以上小发明奖或在体育、艺术等专项比赛中获地市级以上前三名的学生,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报名入学,学院将一次性减免第一学年学费的5%。
3.2008-2009年度见义勇为受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学生,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报名入学,学院将一次性减免第一学年学费的5%。
4.革命烈士及省级以上劳模子女,持相应的烈士证和劳模证明原件报名入学,学院将一次性减免第一学年学费的5%。
5.为充分发掘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树立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学院特设立“金榜基金”,包括“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我院坚持实行重奖品学兼优者的原则,各院系按照在校学生人数1%的比例公开选拔,经学院奖学金评选办公室审定、公示后隆重举行颁奖仪式。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一等奖学金3万元,二等奖学金2万元,三等奖学金1万元。此外,学院还设立勤奋奖3000元,进步奖2000元等单科奖项。 |